5.1 溫度、相對濕度及空氣含塵濃度
5.1.1 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的溫度、相對濕度應滿足電子信息設備的使用要求;無特殊要求時,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,按照附錄A 的要求執行。
5.1.2 A級和B級主機房的含塵濃度,在靜態條件下測試,每升空氣中大于或等于0.5μm 的塵粒數應少于18000粒。
5.2 噪聲、電磁千擾、振動及靜電
5.2.1 有人值守的主機房和輔助區,在電子信息設備停機時,在主操作員位置測量的噪聲值應小于65dB(A)。
5.2.2 主機房內無線電干擾場強,在頻率為0.15-10OOMHz 時,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的無線電干擾場強不應大于126dB 。
5.2.3 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磁場干擾環境場強不應大于800A/m。
5.2.4 在電子信息設備停機條件下,主機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動加速度值,不應大于500mm/s2。
5.2.5 主機房和輔助區的絕緣體的靜電電位不應大于1K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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